女方起诉离婚竟是难忍丈夫的脚臭

09-05 11:28 成都军大医院皮肤科

  近日,一则中国法院网讯报道甚是发人深省: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女方起诉离婚的理由竟然是难忍丈夫的脚臭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不能确认原、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依法判决不准许原、被告离婚。

  原来,原告赵媛与被告刘洪系经媒人介绍后相识,在恋爱三个月后,相互感觉情投意合,办理了结婚登记。由于婚前交往时间比较短暂,两人相互了解也并不充分。在婚后,面对朝夕相处的日常生活,个人的很多缺点和毛病都会显露了出来。被告刘洪有这样一个小毛病,那就是有严重的“香港脚”,每当脱鞋了之后,整个房间就会弥漫着一股很是难闻的气味,这可就实在熏坏了爱干净的赵媛。赵媛有多次跟刘洪谈及此事,希望他能把鞋子扔的远一些,要把脚洗干净一点再进房间。刚开始的时候,刘洪还对赵媛言听计从,可时间久了,便觉得赵媛小题大做了,又唠叨烦人,之后便是依然的我行我素。为此,双方还经常发生争吵或冷战,严重的影响了夫妻感情。终,不胜其烦的赵媛选择了起诉的方法,来结束这段闪电式的婚姻。
  案件经开庭审理后,法官认为,婚姻生活难免的会出现一些矛盾和摩擦,但夫妻之间应该都要有必要的包容和忍让,来源:婚姻生活的应有的义务。而且脚癣本是可以治疗的一个小毛病,为这么一件小事提出离婚显得很是有些荒唐,于是依法不能确认原、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故依法判决不准许原、被告离婚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   因脚气而闹离婚,简直闻所未闻,不过可见脚气的危害之大。建议有脚气的男同胞们还是早点把它给解决了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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